巩义市宇恒塑胶中标南召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第五标段
2013年09月12日浏览(502)次
南召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施工、管材、设备采购及监理招标项目开标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召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合同(招标)编号: BJHLHN-2013-02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五标段:
中标候选人:巩义市宇恒塑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9.72167万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3年9月12日至9月1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阳市水利局,电话:0377-62299202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7号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69061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55153019 15903999233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召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合同(招标)编号: BJHLHN-2013-02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五标段:
中标候选人:巩义市宇恒塑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9.72167万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3年9月12日至9月1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阳市水利局,电话:0377-62299202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7号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69061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55153019 159039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