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布《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
2024年01月23日浏览(44194)次
近日,《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2项地方标准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2月10日起施行。
据悉,《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由南宁市水利局提出,南宁市灌溉试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共同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南宁市灌溉试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灌溉试验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西儒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制定。
《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发布后,将农村污水合理利用,既能满足农业种植对水的部分需求,节约水资源,又可减轻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水资源的资源化利用,为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奠定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的发布,细化了南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要求,提高农田的产出能力和抗逆能力,促进南宁市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的高效、高质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