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管道燃气管网设施建设收费标准于昨日出台
2004年11月06日浏览(6056)次
昨日,我市新出台了管道燃气用户的庭院管网设施建设收费标准,新标准从即日起开始执行。按照新规定,我市管道燃气用户的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标准为2430元/户(含计量器具费用500元/户,即燃气基表和IC卡控制器的费用)。工业、公建用户的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物价部门同时将管道燃气热水器安装费调整为10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