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系统方案的一般原则

综合管廊系统方案的一般原则:

工程的建设应符合“将城市规划、建筑、社会与经济发展、城市景观、技术、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等方方面面尽早地、有效地统一起来”的原则和目标。

工程应结合道路交通和各类市政公用事业管线的专业规划进行设置。

纳入综合管廊工程的管线,应尽可能符合各主管部门制定的维修管理要求。

综合管廊的断面布置在满足维修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紧凑,以充分体现经济合理。

综合管廊应考虑各类管线分支、维修人员和设备材料进出的特殊构造接口。

综合管廊需考虑设置供配电、通风、给排水、照明、防火、防灾、报警系统等配套设施系统。

综合管廊的土建结构及附属设施应配合道路工程一次建设到位,所纳入的各类公用管线可按地区发展逐步敷设。

综合管廊内纳入的管线种类:综合管廊内纳入的管线种类一般包括:电力电缆;电信电缆(包括有线电视);给水管线;供热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需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工程系统方案应具有基本覆盖一定的服务范围,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最繁忙、地下管线最复杂的道路下,能限度地解决市政管线反复开挖对道路交通和人们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

综合管廊总体设计包括:

确定防火分区,以及每个防火分区内设置的工程设施(综合管廊进料口、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和应急出口等)。综合管廊进料口设置的位置。

综合管廊的通风方式 。综合管廊控制中心的设置位置。综合管廊穿越重要障碍物的方式。在综合管廊的端部设置端部交汇井,作为各类管线的进出用。

综合管廊断面尺寸需根据综合管廊内容纳的管线种类及数量,并充分考虑安装、检修所需的空间尺寸以及相互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合管廊埋深的确定主要根据其在道路横断面下的具体位置,以及排水管道与其发生交叉穿越的情况、结构抗浮要求等情况综合考虑。当综合管廊设置在道路机动车道下面,其埋深尚需考虑车载对其结构的影响。因此,综合管廊一般埋深较深,可达2.5m以上。

综合管廊的埋置深度对工程造价影响显著,尤其是在软土地基广泛分布的地区,影响更为显著。当综合管廊的埋置深度较深时,有利于其它没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敷设,但施工措施费用较高。当综合管廊的埋置深度较浅时,施工方便,施工措施费用较低,但不利于其它没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敷设。因而综合管廊的具体埋置深度应结合不同的具体工程特点来确定。

综合管廊的节点处理是综合管廊设计及施工的重点。节点包括: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河道;重要的地下工程设施,如地铁、高架道路桩基、人行地道等;以及现有的大口径雨污水管道。